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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职工校内调动手续办理流程 教职工校内调动手续及程序 1、非因学校决定变动工作部门的
2016-05-05 10:15     (浏览次数:)

:(本人申请、相关部门协商同意、应聘非所在部门公开招聘……)

调动教职工或相关工作部门填写《四川外语学院教职工工作变动情况登记表》(一式3份)经所在工作部门,拟调入(聘用)工作部门及其主管院领导同意签章,调动教职工本人签字后,送学校人事部门;学校人事部门签发《教职工调配通知书》,调动教职工本人持《教职工调配通知书》到原所在部门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,原工作部门方可减员,调动教职工方可到调入(新聘用)部门报到;调入(新聘用)部门必须以调动教职工所持学校人事部门签发的《教职工调配通知书》方可接受其报到,并安排工作。

2、因任命领导职务变动工作部门的:

以领导职务任命文件为工作调动依据,不再填写《四川外语学院教职工工作变动情况登记表》,学校人事部门也不签发《教职工调配通知书》;但调动人必须在原工作部门履行好工作移交手续。

3、因机构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由学校决定其工作部门变动的:

以学院相关文件或学校人事部门也不签发《教职工调配通知书》为工作调动依据,不再填写《四川外语学院教职工工作变动情况登记表》,需办理工作移交手续,调动人必须在原工作部门履行好工作移交手续。

4、免去(解聘)领导职务后变动工作部门的:

在免(解聘)职时由学校决定其工作部门变动的,以学校有关决定(需有文字依据,如《院务会纪要》等文件)为调动依据,调动本人到学校人事部门领取《教职工调配通知书》,持《教职工调配通知书》在原工作部门办理好工作移交手续后到调入部门报到。其它原因调动,按第1条办法办理。

◆ 无以上手续擅自变动工作部门的,学校一律不予承认,有关后果由当事人和相关部门承担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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