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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考核工作的其他政策规定
2016-05-05 12:39     (浏览次数:)

1、渝办发 [2006]257号文:

套改年限是指……,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和不称职(合格)的年限。

2、渝人发 [2007] 26号文:

“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(合格)的年限不能计算任职年限。”

3、渝人发 [2007] 50号文:

“正常增加薪级工资的范围和对象……当年在编在岗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(称职)以上等次的正式工作人员。”

4、渝人发 [2001] 184号文:

“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范围、条件和对象: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当年年度考核为称职(合格)及以上的工作人员(受各种行政、党纪处分的除外)”。

“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工作人员,不得计发其当年年终一次性奖金,三至六个月告戒期满重新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,不再补发当年年终一次性奖金。”

5、渝府发 [1999] 68 号:

“…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应予辞退:

“(一)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;”

6、渝人发 [2000] 136号文:

“事业单位职员的培训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,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,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。

7、渝人专 [1995] 8号文:

专业技术人员“除业绩贡献突出者外,凡无特殊原因而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者,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不能评为“优秀”,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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